■申請對象: 本校在學僑生(大學部及研究所,不含延畢生) ■獎助名額: 以當學期在學僑生(不含延修生)總人數之百分之十為上限 ■申請資格: 具本校正式學籍且就讀本校滿一學期,前一學期僅有實習成績者不得申請。 每學期修習學分數不得少於本校之規定,且前學期操行成績80分以上,並達下述規定者: 1.大學部學生:前一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達80分,無不及格成績者。 2.碩博班學生:前一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達85分,無不及格成績者。 ■應繳資料: 1.申請表(含相關證件繳交表)(必繳) 2.前一學期成績單(含系排名)正本(必繳) 3.其他有利審查資料(例如:獲獎證明、檢定證明等)(選繳) ■獎助內容: 學雜費及住宿費全免或學雜費半免及住宿費全免 (獲獎者需完成回饋服務) #有任一學期回饋服務未完成者不得提出申請] ■資料繳交地點: 行政大樓4樓 國際事務處 ■收件時間: 即日起自114年9月30日(下午5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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