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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服務學習助學金各單位承辦人助學金剩餘額查詢: 查詢步驟:【學校首頁校園Portal-登入個人帳號-重要項目-學務資訊管理系統-BH2助學金管理作業-單位分配經費設定-剩餘款可用分配款&提撥款】
★新學年各單位分配款已進行分配,依規定年底前優先使用各單位提撥款預留款進行扣款核銷;提撥款不足額者,再次由分配款進行扣除;每次每人核銷金額至少6000元。 ★“有”事先預留【分配款】經費者,明年1月及2月份可依剩餘金額與規定進行服務與核銷。 ★“無”事先預留【分配款】經費者,明年1月份助學金務必於2月份進行1及2月份同步核銷,依規定不可赤字核銷 ★各單位115年1月份主計室調查單位提撥學習型用人費時,務必多預估至年底12月份使用足額經費,再進行聘用與服務核銷,避免預留經費不足導致學生助學金申請延宕!
為避免影響學生權益,各單位經費預留務必事先多預估金額至年底運用,勿造成學生因單位經費不足無法核銷,若於10月份主計室年度經費流用調查時,已提撥足額經費做本年度學習型助學金專款,由主計室統整確認轉發資料至課指組後,目前系統呈現為正確數值!
【再次提醒】各單位明年1月份及寒假期間生活服務學習助學金核銷案皆以扣款各單位分配款為主,年底12月10日後各單位提撥款總金額歸0,115年度提撥款將於2月底主計室流用調查與彙整校對後,再轉課指組進行單位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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