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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新進勞工一般性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訂於114年11月13日(四)及14日(五)假環安衛中心辦理,本訓練為法定必要訓練,惠請自114.06.01至114.10.31止,於本校投保勞工保險之新進同仁撥冗參加,請查照。
*訊息有效日期:2025/11/4 ~ 2025/11/14           *公告單位: 環境保護暨安全衛生中心
*聯絡方式:環安衛中心 楊國輝 5108、鄭竹吟5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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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2條規定:勞工對於雇主所舉辦之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有接受之義務;另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17條規定:雇主對新僱勞工應使其接受3小時之一般性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二、受訓對象為114.06.01至114.10.31止,於本校投保勞工保險之新進人員:
(一)校務基金進用人員:行政助理(含定期性)、專案教師、兼任教師、特聘級研究員、研究人員、約用人員、輔導人員、臨時工等。
(二)計畫聘用人員:計畫助理(專任助理、兼任助理)、計畫性臨時工、勞僱型兼任助理,教學助理(TA)等。
(三)工友、技工、駕駛等。
三、訓練日期:本訓練共計辦理4場次,每場次3小時,新進受訓人員只要擇一場次參加即可,考量各單位工作人力,惠請受訓人員錯開場次。
(一)114.11.13(四)上午場:0900 ~1200。
(二)114.11.13(四)下午場:1340 ~1640。
(三)114.11.14(五)上午場:0900 ~1200。
(四)114.11.14(五)下午場:1340 ~1640。
四、本訓練採現場報名方式。
五、上課地點:環安衛中心解說教室。
六、另本訓練核予行政助理學習時數3小時,參訓同仁應取得主管核可表並繳交予訓練辦理單位。
七、倘有疑義,請洽詢本中心楊先生5108或鄭小姐5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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