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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2就學貸款新申辦同學第2階段預先備件通知] 因教育部規定未來財調級距(乙丙丁級)需檢附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資料及含大學以上兄弟姊妹在學證明(需含114-2學期註冊章之學生證或教務處開立之114-2學期在學證明),為了解檢附資料人與學生之關係與人數,煩請114-2本學制首次申辦同學,3/20前預先備妥以下資料,待學校取得最新財調資料後,將簡訊與電話通知,再盡快依級距提供補件電子檔資料,避免影響就貸申辦或利息繳納之計算! ★學生之兄弟姊妹或子女未滿18歲:僅須提供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電子檔! (因12年義務教育) ★學生之兄弟姊妹或子女滿18歲:須同步提供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電子檔及大學以上申請之當學期在學證明電子檔! (學生證需含114-2註冊章,若該校無註冊章,則需該校教務處開立在學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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