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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目前本校簽訂合作協議之研究倫理審查單位如下: (一)國立成功大學人類研究倫理審查委員會 (二)屏基醫療財團法人屏東基督教醫院人體試驗審查委員會 (三)安泰醫療社團法人安泰醫院人體試驗委員會
二、國立成功大學人類研究倫理審查委員會考量業務負載及軟硬體設備量能,並為確保審查品質與效率,自115年1月1日起,新申請案件採「年度總量、按月限額」方式受理,詳如以下國立成功大學人文社會科學中心人類研究倫理治理架構行政辦公室115年每月新申請審查案件總量管制公告連結。 https://rec.chass.ncku.edu.tw/info/40691
(一)每月依送審之先後順序,案件數額滿即不受理(含研究生服務方案,每月至多3件);惟不含機構內(成功大學)之申請案(於每月案件數額滿後,仍繼續受理成功大學之申請案)。
(二)當月未額滿之案件數,順延至之後的月份。
(三) 115年以服務原南區研究倫理聯盟、已簽署機構委託之學校及機構為主;不受理個案委託審查計畫、不新增簽署機構委託審查協議。
三、提醒欲向國立成功大學人類研究倫理審查委員會提出申請之計畫主持人,請於每月1日 00:00 起至線上系統提出申請;如當月件數額滿,將不再受理。
四、另本校與屏基醫療財團法人屏東基督教醫院人體試驗審查委員會及安泰醫療社團法人安泰醫院人體試驗委員會之申請作業,請依各委員會官網公告之申請時間辦理。請各計畫主持人務必留意相關期限,以避免因件數限制而無法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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