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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教育部校園內訪問交易之爭議態樣 一、依教育部11505127台教學(五)字第1152802209號函辦理。 二、鑑於近日多所學校發生校外人士入校園進行訪問交易衍生之消費糾紛、詐騙等事件通報之爭議態樣,經教育部彙整校安通報案件內容如下, (一)出沒校園熱點(如校內便利商店、圖書館、行政或教學大樓)以戒心較低之手法誘引學生 。 1問卷調查:最常見的手法,以「耽誤一分鐘填寫問卷」為藉口接觸學生,隨後演變成長時間的推銷。 2 偽裝身分攀談:推銷員自稱是「學長」,利用學緣關係降低學生的防禦心理。 3直接進入空間:不顧校園安全管理規定,直接進入行政大樓搭訕或進入教室發放傳單。 (二) 說服與簽約手法 1長時間疲勞轟炸:進行長時間密集推銷,讓學生因疲累或壓力而簽約。 2話術模糊總價:強調小額分期(如每月只要幾百元),掩蓋產品總價高達數萬至十餘萬元的事實。 3要求立即支付小額訂金:要求先付小額定金,或以轉帳方式先行支付部分款項。 4索取敏感個資:有些廠商要求對學生的身分證拍照以利簽約。 (三)售後強硬或解約障礙 1強勢威嚇與誤導:態度轉為兇惡,並誤導學生不得要求退錢(如「已過法定 7 日審閱期」)。 2設置金錢障礙:告知終止契約需支付高額解約金,或直接宣稱不得退款。 3交付品項瑕疵與解約障礙:寄送包裝受損、實物與購買項目不符、定價遠高於網路市價,讓學生在發現受騙後難以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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