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說明:
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116年度第一梯次客座研究人員」自即日起至115年10月31日受理申請,依來函說明第二點申請人須獲其服務單位同意,利用休假期間 (請提送服務單位休假證明),來院從事短期訪問研究。故請有意願申請之教師務必依本校人事室規定辦理相關作業,並於115年10月22日下午5點前將申請書送至研發處,俾由研發處統一辦理後續備函、造冊等申請事宜。
一、旨揭客座研究人員申請資格有二:(一)任職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之專任副教授級以上者;(二)任職公立或政府籌設之學術機構及政府機關之科技研發單位專任副研究員(或相當職務)以上者。
二、客座研究期限為3個月至6個月(116年2月至116年7月期間內),申請人須獲服務單位同意,利用休假進行。
三、申請書填妥後,由服務單位代為函送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休假證明得於到訪前提供)。
四、檢附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客座研究人員作業要點」及申請書格式,如本公告附件一、二,相關資料亦可至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網頁https://www.niar.org.tw/查詢及下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