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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依內政部115年9月11日台內役字第11511611201號函辦理。 二、按徵兵規則第26條第2項規定:「就讀專科以上學校男子,得依其志願,於每年十一月十五日以前向戶籍地鄉(鎮、市、區)公所申請連續二年暑假,分階段接受常備兵役軍事訓練;申請人數逾訓練員額時,以抽籤決定之」。 三、茲為便利在學男子提出申請,內政部役政司全球資訊網(https://dca.moi.gov.tw)首頁/主題單元建置「分階段接受常備兵役軍事訓練系統」,自115年10月15日(星期四)上午10時起至115年11月15日(星期日)下午5時止受理申請;可自116年6月8日、7月6日或7月30日3個入營梯次中,擇一梯次申請。各梯次申請人數逾錄取員額時,並由內政部役政司統一於115年11月16日(星期一)上午10時公開抽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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