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日期:即日起至112年3月1日(星期三)17:00前,繳交紙本申請資料至學務處課指組辦理,請儘早備齊所需資料繳件。
二、補助對象: 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在本校有正式學籍之大學部及碩博士學生(不含延畢業生、碩專生、公費生及校外實習且領有薪資、獎助金或津貼實習生)並符合下列所有資格者。 (一)符合下列任一經濟或文化不利學生資格者。 1.具學雜費減免資格者 (1)低收及中低收入戶學生。 (2)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孫子女學生。 (3)身心障礙學生及身心障礙人士子女。 (4)原住民學生。 2.獲大專校院弱勢助學金資格者。 3.家庭突遭變故致使經濟陷入困境並通過學校認定者。 4.需經濟協助之懷孕學生、扶養未滿3歲子女之學生。 (二)前一學期及當學期未記申誡以上處分者。
三、補助項目:安心學習助學金
四、注意事項: 1.「高教深耕計畫經濟或文化不利學生學習支持補助要點暨111-2學期安心學習助學金申請須知」經高教深耕計畫經濟或文化不利學生學習支持補助審查委員會議修正通過(附件1),請下載最新申請表單,勿沿用舊表,使用舊表將不予受理申請。 2.申請表單除簽名欄位需列印後親自簽名,其它部分可使用電腦繕打,檢附申請表單WORD檔案(附件2),檔案格式請自行調整適當位置,各項附件標題需維持在第一頁最上方。 3.如父母已離異,僅能提供父或母一方之財稅證明者,請事先簽署無法取得切結書並詳細敘述原因(附件3)。 4.申請表(要點附件1),申請人及系/所/學程單位主管簽名欄位,請記得簽名,勿空白。 5.經濟不利證明須提供全戶110年度所得稅清單及財產清單。 6.如果同學確定要申請本學期安心學習助學金,請提前在2/22(三)先填寫Google表單,作為確認參加,以便調閱相關資料。(表單連結:https://forms.gle/X4hGT39PipJWzzHc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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