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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修正「大專校院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112.2.21
*訊息有效日期:2023/2/22 ~ 2023/7/31           *公告單位: 行政副校長室
*聯絡方式:#6556 行政副校長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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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教育部修正「大專校院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大專校院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學生宿舍防疫管理指引」並自112年3月6日起適用。
二、配合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以下簡稱指揮中心)公布112年2月7日起「0+7自主防疫指引調整」及112年3月6日起本部配合放寬各級學校校園室內戴口罩規定之防疫政策,本部修正旨揭相關防疫指引規定,調整重點說明如下:
(一)「0+7自主防疫指引調整」:取消原入境當日或自主防疫第1天或匡列為接觸者當天以快篩試劑進行快篩、以及外出須有2日內快篩陰性結果之規範,改為「自主防疫期間如出現症狀再使用家用快篩試劑篩檢」。
(二)校園室內戴口罩規定
1、為利學校開學籌備工作、校園清潔消毒及觀察學生健康狀況,各大專校院將於112年3月6日起比照指揮中心實施室內口罩鬆綁措施。
2、校園室內環境配合指揮中心規範,實施「自主佩戴口罩」措施;惟校園內健康中心或公共運輸工具(如校車、接駁車)比照指揮中心規範之指定場所,依規定仍應佩戴口罩。
3、學校針對特定場域(如實驗室、工作室或餐廚等)或部分課程(如餐飲實作課、生化實驗課等),依其性質原本即自行訂有應佩戴口罩之規定。


關鍵字: COVID-19 防疫管理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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