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校學生自治團體選舉罷免辦法辦理。 二、學生議員員額:日間部各系所選舉2名、進修部(含有四技班級之各系與學程)選舉1名。 三、候選人登記資格: (一)具有本校正式學籍、非本校學生自治團體選舉罷免法第七條第三項規定身分之學生 且繳有學生會費之非應屆畢業生者。 (二)具結任期內無安排修習系所校外實習課程。 (三)在校之平均操行成績在80分(含)以上,且未受小過1次(含)以上之處分者。 (四)其他候選登記資格與地點、競選活動規定、投票時間與地點等詳見選舉公告。 四、學生議員將參與學生會預算審查、代表參與學生事務相關會議反應意見等職權,為維 護貴系所學程學生權益,惠請務必鼓勵與推派學生登記參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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