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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本校學生會組織章程暨學生自治團體選舉罷免辦法辦理。
二、學生議員員額:日間部各系所選舉二名、進修部由含有四技班級之各系所與學程選舉一名。
三、候選人登記期程,說明臚列: (一)日期:3月23日(星期一)至4月9日(星期四)下午4時止。 (二)時間:上午8時至下午5時。 (三)地點:學生事務處課外活動指導組(含辦公室與課指組內門投遞口-夜間專用)。
四、候選人登記資格: (一)具有本校正式學籍、非本校學生自治團體選舉罷免法第七條第三項規定身分之學生且繳有學生會費之非應屆畢業生者,登記資料檢核時,經確定任期完整可擔任1年者。 (二)115學年度具結任期內無安排修習系所校外實習課程。 (三)在校之平均操行成績在八十分(含)以上,且未受記小過一次(含)以上之處分者。
五、其他候選登記資格與地點、競選活動規定、投票時間與地點等詳見選舉公告。
六、學生議員將參與學生會預算審查、代表參與學生事務相關會議反應意見等職權,為維護貴系所學程學生權益,惠請務必鼓勵與推派學生登記參選。
七、為如期將候選人資料做全校性公告,使選民能充分瞭解候選人,不論系所學程議員是否推派人選,務必請系主任於推派候選人表簽章,且於規定期限內繳交表單至課指組,逾期繳交者,則喪失學生參選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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